说到“量子”,读者可能会想到量子力学、量子纠缠等“高大上”名词。作为一个物理概念,量子还能和食品挂钩,带来不一样的功效吗?
近日,一款名为“量子饮粒”的饮品引发关注。该产品宣称可改善三高、心脑血管等疾病引发不少质疑。食品工程*表示,其所宣称的功效站不住脚,只是将平常食品包装成有保健功能,堆砌科学名词忽悠消费者。律师指出,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效,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宣称可改善“三高”等现代文明病
“含丰富的食物纤维及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等,对加快身体新陈代谢、阻止糖分和脂肪吸收能起到良好作用”“长期喝量子饮粒,对身体总体血糖指数和胆固醇指数会有一定改善作用。另外,三高症状以及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根源就是‘酸性体质’,青汁的高碱性成分,会改善酸性体质,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一些‘现代文明病”……
前述介绍来自“青岛中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一款名叫“量子饮粒”的产品。近日,这款“量子饮粒”由于其带有高科技感的产品名及保健功能引发关注。
该网站《量子饮粒有关功效》的文章贴出了产品照片,一个礼盒中放着两个绿色罐子,贴着 “量子饮粒”标签,一张纸片上写着“中腾金礼”及公司名。图片下方的介绍文字称,量子饮粒的青汁是一种“*高碱性食品”,长期补充利于身材的维持,其食物纤维则能让排便时间缩短,还能改善身体总体血糖指数和胆固醇指数等。
产品介绍称其为“复合青汁饮品”
“量子饮粒”还出现在该公司另一产品“七色芳华·蝶变女神尊享套装”中。在某创作社区网站上,ID为“白茶夏荷”的网友发布的“七色芳华”产品介绍称,其采用了“量子科技(量子饮粒)”实现内调外理。
记者检索发现,前述网友发表了数篇量子饮粒的介绍文章。其中一篇题为《真实的“量子饮粒”,会让你喝出健康!》的文章称,量子饮粒是一款“复合青汁饮品”,主要成分包括褐藻寡糖、银耳多糖和“纯植物萃取超微饮粒”。
对于该产品是否为保健品的疑问,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远介绍,保健食品须取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具有天蓝色*标志,俗称“蓝帽子”。
为进一步确认,记者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保健食品数据库中进行搜索,不管是输入“量子饮粒”“七色芳华”,还是输入出现在产品介绍中的“青汁”,均未显示任何相关信息。
追问1
“量子饮粒”和量子啥关系?
量子是现代物理学概念,跟食物饮料没关系
不管是名称还是文案中出现的普通人难以理解的*术语,都给人带来此款产品具有“黑科技”支撑的印象,不过这是真的吗?
美国普渡大学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化名)注意到,“量子饮粒”的第三种主要成分是大麦若叶的“超微饮粒”,营销文案中有出现“萃取超微饮粒”和“采用进口*的低温干燥及超微粉碎技术,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料中所含的各种活性营养成分”的说法。他表示,“萃取”和“超微粉碎”其实是很难、也没有必要同时使用的技术。
他介绍,所谓萃取,是用溶剂将固体中的可溶性成分提取出来,只能得到可溶性成分,不可能“包含了大麦若叶中几乎所有营养元素”;超微粉碎则是把固体粉碎为极细的颗粒,这之后再用萃取,几乎无法实现液体和固体的分离,萃取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而“低温干燥”则是现代食品加工技术,能够减少温度对热敏成分的破坏,但也都不会产生新的营养成分。
他认为,写文案者可能并不知道这些名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堆砌时髦用语而已。至于“量子”则是现代物理学中的一个概念,跟食物和饮料没有什么关系。
追问2
产品是否具有所宣称功效?
主要成分在蔬菜水果中存在,没必要*购买
云无心表示,量子饮粒宣传的功效站不住脚。
“量子饮料”宣称其“富含的过氧化氢酶具有很强的分解酒精的作用,经常服用会使体内储存足够的过氧化氢酶,这样,不善喝酒的人也会增加酒量”,云无心表示,这种说法本身就缺乏科学常识。过氧化氢酶能分解过氧化氢,酒精是乙醇,对过氧化氢酶完全无感。且酶是蛋白质,产生酶活性的基础是完整的空间构型,即便饮粒中含有酶,进入人体后也会被消化,不再具备催化活性。
此外,其成分之一的银耳多糖作为食品的作用和膳食纤维差不多,比如增加饱腹感而不产生热量、减少血糖波动、带走一些胆固醇等等。云无心介绍,这些年对于各种多糖的研究中,发现部分多糖有一些其他的“活性”,但银耳多糖谈不上有突出表现。
他认为,此款产品的优点不过是“无害”。从产品组成来看,不管是褐藻寡糖、银耳多糖还是大麦若叶,都是无毒无害的食品成分,不过,它们在许多蔬菜水果中都天然存在,且便宜量足,没有必要花*从其他产品中摄取。
■ 说法
律师: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病涉嫌违法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远介绍,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辅助*脂、辅助*糖、辅助*压、减肥、通便等功效均属于保健食品能够宣称的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上述保健功能。而保健食品须取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具有天蓝色*标志,俗称“蓝帽子”。没有这一标志而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可构成虚假广告。
同时,《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如果普通食品的广告宣传涉及疾病*功能,则违反了《广告法》的这一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程远介绍,之前就有过类似案例,某公司在销售大麦若叶青汁这一商品时称“大麦若叶青汁可有效阻断癌细胞的转型与恶化,控制癌细胞转移,增强*力,促进细胞代谢,维持酸碱平衡、润肠通便,排毒健体,净化血液消炎杀菌除臭,消除毒素,延缓衰老等功效”,江苏省当地市监部门认为其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