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65元买了4斤车厘子,“免费包装盒子”就占27元,如此车厘子实在太离奇了!这样的事儿不算稀奇,此前有的商家把报纸加水,垫在水果下面,口口声声说为了保鲜;还有的为了给水果增重,在包装箱里悄悄塞进水泥块。有消费者反映,“水泥水果箱”在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产业,专门有企业生产销售这种掺水泥的水果包装箱。零售商们算了一笔账,如果购买30斤水果,批发价为4元,那么,无用的包装毛重5到10斤的话,消费者在这方面需要支出20元乃至40元,这也是包装自身价值的10到20倍。这无疑是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
然而很多消费者往往不知情,合法权益受损,却找不到地方维权。就果品包装,我国至今没有相应的法律,由于法律的缺失,导致管理无序,“注水包装”、包装“虚胖”也就大行其道,甚至成为潜规则。目前我国*的《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中只提到一句话:包装内不得有异物。但哪些属于异物?水果包装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或者说,哪些做法是不被许可的?通则里均无明确说法。即便有异物由谁来管,也是个问题。正是法律缺失、行业管理不规范,导致“潜规则”坑人不浅。
遏制这种现象当务之急是尽快通过立法形式,来进行依法管理。应制定果品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为水果市场“注水包装”“瘦身”,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对果品包装进行规范化管理,凡是不法添加的重量,一律视为欺诈行为,依法予以重罚,并建立黑名单的征信系统;同时,通过有效的市场监管,联合惩戒措施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只有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商贩,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其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