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深圳还存在比较多的企业都没有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保,这种做法一来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规范用工,被相关部门检查出来后还要接受处罚;二来这也大大损害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间接促使员工频繁跳槽,直接导致了企业用工的不稳定,降低了企业的工作效率。企业经常性的招聘新人,还要对新人进行一系列的培训以及管理,*终反而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以及成本。为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是对员工负责的体现,此举也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全心全意投入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国家今后也必然会加强监督以及处罚力度,力求做到人人参保,使员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全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社保代缴:
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
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社保代理”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社保代理的对象:
(一)广东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深圳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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