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碑文应对死者充满敬意和感情。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袁可立墓碑》:"袁尚书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许,刘店村东里许。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赑屃,高约丈余,尚称体制。"
为了多刻字其形体又演变为方形、长方形,开始埋于墓穴内或墓外,参照房屋建筑,碑顶加上碑帽,饰刻动、植物或山水花纹,碑身刻上死者简历。标明是独葬与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阴宅(即坟墓)风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产之家立中等墓碑,穷家仅可立上留个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砖碑或种植某种长青树为标识。
从而墓碑由实用品逐渐转化为文化艺术品,其功能、形态、质地、文饰也越发多样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讲究碑身多用花刚岩、大理石等*石料,碑顶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镶嵌死者的烧瓷像。墓碑成为记载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荣誉状”和装饰品了。这很符合国人的光宗耀祖、泽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会风尚。
为不受风吹、雨淋、日晒等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便把碑表立于墓外,墓志与铭埋于墓内。墓碑盛行于汉、唐,以后成为定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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