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类沉降板建筑和特殊要求以为的沉降板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4、特殊要求的沉降板建筑,譬如遇地震破坏会导致严重后果d沉降板建筑等,应采取特殊的抗震措施。经抗震鉴定和加固后的沉降板建筑物,在遭到相当于抗震鉴定中采用的设防烈度的地震时,要求在地震时不致严重破坏,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一般来说,鉴定已有沉降板建筑比新设计的沉降板建筑标准可适当放宽一些。譬如,新设计的抗震沉降板建筑应全部满足《沉降板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基本要求,但已有沉降板建筑可能难以满足。如GBJ11-89规范规定,砖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2.5,但实际已建工程实测值低于M2.5时,通常不会把原砖砂浆剔去而改换M2.5砂浆。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部分按实际条件进行承载力验算,采取有关的加固措施予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