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申报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5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
有效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