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女士:18730799120
取土场(坑)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环保等要求,作出统一规划。
2、取土场(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土场(坑)的土质应符合路基填料要求;
2)地形平坦地段宜设在路堤一侧。当地面横坡陡于1:10时宜设在路堤上侧;
3)桥头河滩路堤的取土坑必须设在下游侧;
4)兼作排水的取土坑应确保水流通畅排出,深度不宜超过该地区地下水水位并应与桥涵进口高程相衔接;其纵坡不应小于2‰,平坦地段亦不应小于1‰;
5)当取土坑较深时,边坡坡脚至取土坑距离应保证路堤边坡稳定,取土坑内侧坑壁应采取防护措施。
3、当路堤填方数量大而集中时可远运或集中取土。
4、集中取土场应采取必要的挡护措施,以保证边坡的稳定、减少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