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答:2008年,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以下简称原申报表)。原申报表实施6年来,对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原申报表不能较好地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一是原申报表不能体现企业所得税政策全貌。申报表是税收政策的体现形式,所有税收政策都要体现在企业纳税申报当中,全面准确反映税收政策是纳税申报表的基本要求。2008年原申报表发布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特别是新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而这些政策并不能全部在原申报表中清晰列示,不利于税务机关掌握税收政策落实情况,不利于进行政策效应分析,也不能满足税务机关统计核算方面的需要。
二是原申报表结构不够科学合理。如缺乏企业的基础信息、有的收入费用明细表口径不统一、主表与附表逻辑关系不紧密等。
三是不能适应简政放权的需要。传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方式是审批制,企业要享受每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都需要报送相关的资料。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将逐渐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即企业事先不需要再报送资料申请,企业所得税管理方式也将从传统的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种转变就需要税务机关通过纳税申报表获取较多的涉税信息,以达到既要落实优惠政策,又要防止出现税收漏洞的目的。原申报表相对简单,数据量小,不能满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