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定额的补充
当设计图纸中的项目,在定额中没有的,可以作临时性的补充。补充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a.定额代换法。即利用性质相似、材料大致相同,施工方法又很接近的定额项目,将类似项目分解套用或考虑(估算)一定系数调整使用。此种方法一定要在实践中注意观察和测定,合理确定系数,保证定额的精确性,也为以后新编定额项目做准备。
b.定额编制法。材料用量按图纸的构造作法及相应的计算公式计算,并加入规定的损耗率。人工及机械台班使用量,可按劳动定额、机械台班使用定额计算,材料用量按实际确定或经有关技术和定额人员讨论确定。然后乘以人工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单价,即得到补充定额基价。
报考和认定条件
(一)报考初级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不允许参加2014年考试);
2.其他*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持有原《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证》或2009年前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管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
(二)报考中级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江苏省造价员初级资格证书;
2.持有原《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证》或2009年前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管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
3.具有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四年,且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