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档案共分八大部分组成:分别为企业基本信息,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 社会责任信息。其中企业其本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资质,办公设施,环境等全部信息。政府监管信息包括产品质量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认定、行政奖罚信息、商标/*/著作权信息、人民法院判决;银行信贷信息包括*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借贷评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评价信息、水、电、气、通讯等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体系评估信息,企业供求履约信息,企业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不同身份的实名评价信息),社会责任包括员工(劳动合同,公益性活动信息)。 全国企业信用平台,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国情、接轨国际、*模式,克服了单一部门、单一行业或区域性评选、信息披露的局限性,以跨行业跨区域、覆盖全国、标准统一、数据动态等强大优势,提高市场透明度,通过市场机制,让诚信企业获得更大利益、失信者受到惩罚,让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让政府各部门及时掌握辖区企业的全面信息以便将潜在的恶性事件解决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