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0日国家财政部公布的237号文件《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财政拨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生物柴油、醇醚汽、柴油、沼气应用等可再生新能源发展。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非公经济36条”为非公有经济进入传统垄断行业惊醒商业性资源开发开了绿灯。*总局也下发了通知,鼓励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参与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石油、工用事业、经处设施等垄断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
2006年12月6日,国家商务部公布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我国成品油批发销售市场大门对民营、外企全面打开。这一天,距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的时间提前了5天。
可以预计,民营资本将在中国能源市场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石化替代燃料,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综上所述,一方面,随着全球能源形势日益紧张,汽油、柴油、煤气、石油液化气等燃气价格必将长期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柴油作为民用或工业锅炉及餐饮燃料油必将被淘汰——响应国家科学发展的政策号召,开发*、清洁的新型醇基生物柴油、醇基汽油和醇基液化气液体燃料,替代现有的石化柴油、汽油、煤气、石油液化气等传统使用燃料,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已成为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