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4日、25日。考场设在本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⒈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⒉具备其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的《*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