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司设立一个是经营范围中关于分销的表述。分销包括佣金代理、批发、零售和特许经营四种境内商业形式。一般贸易公司所从事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并不包含分销,所以在经营范围里要明确哪一类商品的具体分销形式,比如“化妆品的批发”,后面别还要添加“(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字样。具体的商品类别必须是《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的。
大连公司设立二是前置审批程序。商业(分销)涉及国家经济命脉,有专门的部门——大连是服务委——负责管理,进行前置审批。所以材料准备好后先要提交给服务委,服务委批准后才可以象设立一般外商投资企业那样报批。
大连公司设立三是特殊文件准备。境内商业并没有完全对外开放,服务委需要审核项目的行业和规模,以避免对境内商业造成冲击。相应地,项目方除一般外资申报材料外还需要向服务委提交经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进出口商品目录等等。
大连公司设立四是委托*人士办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拥有*知识、行业经验和政府人脉的*人士能够帮助企业准确、全面、*地完成项目准备和申报工作。如果尝试性地自行办理,仅修改和补充材料就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
总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设立时以上几个问题是必须注意的。
大连公司设王小巍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后,即在外资企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熟悉各类合同、公司运作、债权债务处理等业务,对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研究。
成为专职律师后,曾代理解决公民个人及公司有关的各类案件,实践经验涉及公民婚姻与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应收帐款追收、合同侵权与违约、破产清算等领域,担任公司及个人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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