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发明*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发明*的名称;
2、发明*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
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良好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前好进行*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和自己发明技术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了*。检索可以在代理人指导人进行;
2、发明*保护期长,但要求比实用新型高,审查期限较长,费用较高,如果需要尽快获得授权的,可以在申请的同时请求提前公开;
3、发明*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应请求实质审查,并缴纳实质审查费;
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
5、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
6、所需时间:发明*申请从申请到授权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左右颁发《发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