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锅炉操作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人事)部(处、科):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7]13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技师/技师)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办发[2007]2号)精神要求,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的富民战略,大力培养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企事业单位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激励技能型人才快速成长,拓宽高技能人才就业渠道,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综合竞争实力,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本中心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锅炉操作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安装、操作、检修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鉴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证书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工证书后,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职业*工证书或相关*助理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取得本职业*工证书或相关*助理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6、相关**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培训时间
培训200课时,常年接受报名(具体开班时间见报名处备索资料)。
四、培训内容及师资
1、培训内容:1)锅炉运行原理;2)锅炉保养;3)锅炉修理;4)锅炉检验;5)锅炉安装及调试;6)四新技术知识。
2、培训教材: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颁统一培训教材。
3、培训师资:由本*教授、*工程师、*技师和省厅*授课。
五、培训费用及其它:
1、技师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 鉴定费:500元/人
书籍费:150元/人 合 计:2850元/人
2、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和工作年限证明、一寸近照6张,二寸近照2张。
六、考核鉴定:
培训期满,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核,各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锅炉操作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地点::长沙市五一路韭菜园101号(省文物鉴定中心左侧进来100米)芙蓉楼三楼
联系电话:0731-82838031、82838032、82924581
传 真:0731-829245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廖老师(1397488228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就业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