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前海基金公司注册新规定
深圳现在对基金公司登记注册办理注册流程及提交文件
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可以实行公司制、合伙制(以下简称基金型企业)。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是指接受投资基金委托,规范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的公司(企业)(以下简称管理型企业)。
1、公司制管理型企业“深圳”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深圳”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2、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深圳**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
(1)、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2)、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3)、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有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第二、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深圳”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1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非必定条件);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
(1)、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2)、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以上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
(3)、投资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受托管理(以上不含限制项)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基金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私募股权公司作为*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三个方面:
基金的策划人。基金管理人根据自己的*分析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发展的需要,设计具有特定投资方向和明确标底物的基金方案,提供给潜在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的牵头发起。基金管理人要牵头组织基金的融资募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基金设立工作,包括组织基金募集路演、确定出资意向、组织对设立文件条款的谈判、组织投资者创立大会,完成投资者出资和法律文件签署,同时帮助投资者选择确定基金托管人,组织投资者与托管人签署合作协议。
基金的管理运营。这主要是根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寻找调研项目提供给基金作投资决策,在通过投资决策后,协调基金托管银行划拨投资款项。同时, 基金管理人要向被投资项目派出产权代表,代表基金履行投资人权益,并给项目提供增值服务。在每个财务年度,基金管理人要提交基金年度报告和利润分排方案, 并接受基金董事会的评估和监事会的审计。
基金的到期清算。在基金设立期限到期时,基金管理公司要履行清算职责,帮助基金做好财产登记、资产评估和清算方案。在基金设立期限*后2年,要尽快完成所投项目的退出,大限度回收现金,大限度实现资产证券化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条件
1.必须提供一个一年或者两年的海外公司(香港公司)
2.提供海外公司的核数报表(公司利润*少1000万港币)
3.提供海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上必须要体现 公司资产 往来正常 资信良好
4.公证认证海外公司全部资料
深圳商业保理公司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基金注册条件常见问题解答:
1、管理型企业及投资型企业的营业范围
(1)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投资型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围外,还可以核定:非证券业务的投资;代理其他投资企业或个人的投资。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管理型企业不可核定投资型企业经营范围。
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2、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限制条件(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15818545197,400-678-8989)
1)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不低于500万元;单个投资者(股东)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2)投资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1亿元,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单个投资者(股东)的投(出)资数额不低于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3.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数规定:
*: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4.“基金管理公司”的牌照对管理团队及股东有没有背景及资质的要求?
*:目前没有特别的明文规定,但可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投企业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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