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职业技术移民”就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美国短缺的技术或合格的特殊人才,获得雇主担保资格,通过EB1,EB3,或L-1项目,申请美国的绿卡,即*居住权。
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技术移民包括美国EB-1 到 EB-5的类别,即中低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通过美国职业技术移民方式到达美国, 并合法取得美国绿卡。L-1项目,包括L-1A和L-1B,客户到达美国后可合法居留和工作,达到美国移民要求后即可申请绿卡,同属技术移民类别。 L-1签证相当于美国有条件绿卡,不受美国签证名额限制,并且办理速度快, 具有相当的优势。 因此,我们将L-1项目纳入美国职业技术移民范畴。
美国吸收技术移民的方式与世界上很多国家不同,其中大的区别就是办理美国技术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先向美国劳工局提名,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美国移民局对职业移民申请者的基本要求是,申请人只要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美国雇主提名,就可以向劳工局和移民局申请办理移民,一经批准就可合法移民美国。因为根据美国法律,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都可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成为美国的合法职业移民(雇主移民)。申请这类移民的大好处是,申请人不需要有多少钱,就可以申请美国移民,这是很多中国人原先不知道的。
职业移民给所有能在美国找到雇主的外国人提供了移民美国的机会。通过受雇获得绿卡须符合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1.你须有一位美国的雇主为你提供工作,并愿意担保你,为你申请劳工许可;
2.你须有合适的教育和工作经验为背景来从事为你提供的这份工作;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通过合法的劳工移民获取所需的劳动力资源都是可行的和必须的,这是美国的需要;而对于我们而言,这也无疑提供了一条便捷而合法的途径实现移民梦。所以,只要你具备两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验,如木工,水泥工,清洁工以及厨师,服务员等,又渴望全家一起移居美国,完全可以通过这条安全合法的途径获得全家绿卡。
郑重声明:
一: 我司是办理公民因私出入境及移民签证的*公司,只办理移民等相关业务,不对境外派遣劳务。
二:关于我司成功办理的新移民的境外安置情况,由我司的海外合作公司按照当地情况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