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博远商标事务所咨询
我公司始终坚持“客户至上,信誉*,用心服务”的宗旨,以“诚信、*、敬业”为标准,用扎实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广大中外客户打造**。长期免费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咨询和查询。
咨询方式:联系人:熊勋昌 阿里旺旺:boyuan1993 QQ:306302240电话:0791-88464026 18770034302
实用新型*须知
一、 申请说明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
二、 所需材料
1、提供信息;申请的发明名称,申请*的种类,发明人姓名,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申请人地址、邮编,申请人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联系电话。
2、 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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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作要求
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号。
四、 *权的使用年限
*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五、 费用
*申请:人民币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