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灯光的利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体塑形:立体造型的感知需倚赖凹凸表面的明暗差异。通常漫射的光线与正面的光线均不易产生深刻的立体感,缺乏阴影使一切形体都显得较为平极。光强度的过与不及皆阻碍对原来形状的呈现,适当的明暗变化才能显出立体部分的真正塑型。人工照明亦需视被照形体的特质调整适当的投光角度与光强度大小,以获得清晰的立体表现。增加展示物体和展示环境的层次感。
(2)质感表现:观察物体表面突出部分*细微的阴影构成,有助于纹理与质感的分明。以一处或多处向同一方向照射的光线适合彰显物体的纹理组织,集中且近乎平行于表现的光线则较能刻画细致的质感,过强的光度如同曝光过度的照片,反而冲淡质感与色彩的表现,减弱细部的视觉效果,并易导致眼部疲劳。此种表现方法多用于柜台展柜内和精品橱窗内或重点展示部位。
(3)意象传达:美是一种客观的价值,可以带给人们愉悦的感受。美感的向往是人的本性,而美感的创造需智慧。在复杂的自然与人造环境组织中,富藏有力的结构、韵律、色彩与纹理,均可成为感人至深的美的呈现。室内灯具亦常以其造型来自或投射的光影吸引注意,甚至成为视觉环境中的强势元素。故照明如同室内建筑的形与面,对空间的定义与美感的经营有不可或缺的贡献。
(4)时间关联:光线一直是表达建筑特性的主要方式,照明的方式除了上述的光景、韵律、纹理、意象外,也包括时间。时间是现象的连续和变化所形成的秩序。随季节更叠与昼夜变替使人营造环境产生时间的变貌;而人工照明则为人们塑了另一个不同的视觉景观。
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曾经这样给建筑艺术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建筑艺术是在光照条件下对体量关系巧妙正确地卓越处理。”可见,展会搭建离不开光线的作用,它不仅仅是单纯地照亮物体、满足人的视觉功能需要,更是创造空间、渲染气氛、追求*视觉形象的保障。广州毕加展览,对于光在展会搭建中的利用有独到的见解,公司作品覆盖全国各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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