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分为正*、副*、中级、助理级、技术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设5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副*、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1.技术员级职称:
(1).中等*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助理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初定。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中等*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高中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3.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初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4.副*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正*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取得副*职称,并从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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