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初级、中级、*三个等级,技师和*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安排。
教材及考核方式:统一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考核由理论和技能两部分组成。为减轻企业负担和不影响检验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以自修为主,结合面授的方式进行。证书*、无需年审、网上可查。
鉴定培训时间 :广州总部1月23-25号
联系人:姜薇 020-66837014或13580416180 QQ2425281684
水化验岗位责任制
1、水化验员在使用水处理设备前,必须执行安全保卫部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才有上岗资格,由车间主任授权后方可上岗操作。
2、掌握水处理及水化验设备构造原理、技术要求,熟悉设备、仪器、药品性能,熟悉工作要领和方法
3、操作人员要达到“三好”、“四会”的要求:即对设备“管好、用好、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按时查看水处理设备的仪表,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保证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
5、每小时接取、测定一次给水硬度,确保车间软水品质,每小时接取、测定一次锅水碱度、氯根和硬度,根据测定结果调整排污次数,作好巡检记录。
6、做好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通知修理工。
7、保持化验器、盅、仪器的清洁干净,做好试剂药器、化验设备的保管工作,使用的滴定药品少于瓶容量1/3时,当班水处理人员要及时补充。
8、妥善保管药品存储间及腐蚀性化学药品柜的钥匙, 每次提取药品要做好记录,离开药品存储间时,要确认药品柜及药品存储间已经上锁。
9、配合水处理设备的维修检查,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及工作区域内外清洁整齐,实现文明生产,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药品存储间。
10、水处理设备操作人员填写当班水化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签字认可;设备故障处理中,停止交接班,由接班人协助交班人继续处理事故。
11、每班的水化验员要掌握当班水化验药品的使用情况,药品存储间的钥匙由其保存并在交班时移交给下一个班的水化验员。
12、只有水化验员有权从药品存储间提取药品,提取药品时要仔细填写药品使用记录;药品存储间要保持干燥,整洁,不使用时,要锁门
1、水化验员在使用水处理设备前,必须执行安全保卫部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才有上岗资格,由车间主任授权后方可上岗操作。
2、掌握水处理及水化验设备构造原理、技术要求,熟悉设备、仪器、药品性能,熟悉工作要领和方法
3、操作人员要达到“三好”、“四会”的要求:即对设备“管好、用好、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按时查看水处理设备的仪表,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保证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
5、每小时接取、测定一次给水硬度,确保车间软水品质,每小时接取、测定一次锅水碱度、氯根和硬度,根据测定结果调整排污次数,作好巡检记录。
6、做好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通知修理工。
7、保持化验器、盅、仪器的清洁干净,做好试剂药器、化验设备的保管工作,使用的滴定药品少于瓶容量1/3时,当班水处理人员要及时补充。
8、妥善保管药品存储间及腐蚀性化学药品柜的钥匙, 每次提取药品要做好记录,离开药品存储间时,要确认药品柜及药品存储间已经上锁。
9、配合水处理设备的维修检查,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及工作区域内外清洁整齐,实现文明生产,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药品存储间。
10、水处理设备操作人员填写当班水化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签字认可;设备故障处理中,停止交接班,由接班人协助交班人继续处理事故。
11、每班的水化验员要掌握当班水化验药品的使用情况,药品存储间的钥匙由其保存并在交班时移交给下一个班的水化验员。
12、只有水化验员有权从药品存储间提取药品,提取药品时要仔细填写药品使用记录;药品存储间要保持干燥,整洁,不使用时,要锁门
污水处理岗位责任制
1. 污水处理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 运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 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5. 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
6. 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
7. 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8.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 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 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1. 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12.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3. 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1. 污水处理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 运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 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5. 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
6. 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
7. 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8.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 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 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1. 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12.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3. 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