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 - *的期限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未缴费终止:*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权内容
独占实施权:指*权人对其*产品或者*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进口权:指将*权人在*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产品的权利;
转让权:指*权人将其获得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实施许可权:指*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放弃权:指*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权的权利;
标记权:指*权人享有在*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标记和*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