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6月21日联合下发金卫[201273]号文件:关于加强营养改善工作推行公共营养师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要求,为促进营养改善工作,提高我市居民营养质量和身体健康水平,在全市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及餐饮服务业推行公共营养师制度。
一、 本通知对公共营养师的配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全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应配备2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B级单位应配备1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全市企事业、厂矿食堂及餐饮服务业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配备1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全市医院及保健机构凡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医师和临床营养科室的人员应持有公共营业师职业资格证书。
义乌市营养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我市*从事公共营养师、家庭营养师等健康类课程的一*报名和报考学校,长期贯集*教育、健康咨询、创业指导、公益宣传于一体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全省*、*权威、*良好的营养师人才培训基地。
我校长期接收面向金华地区(含金华、东阳、浦江、兰溪、磐安、武义、永康)及诸暨、衢州等周边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工作,按国家职业标准课时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确保培训质量。经我市人社局审核,凡符合申请培训补助条件的学员,还可享受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四级600元、三级1000元、二级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一)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中专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报考资料如下:
1、填写报名表、报考表(来我校填写或网上下载均可);
2、身份证及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张;(原件审阅后现场退回)
3、1寸、2寸白底彩照各四张;
4、工作证明原件;
5、学生需提供有效学生证复印件二张。
咨询热线
0579-85370031(报名咨询) 85570699(人才中心) 13335966225 114转“营养师”
报名地址
义乌市义化路65号三楼(即工业学校辅导中心内)
市内公交:K7路、K9路、12路、21路、Y103路、206路、407路、413路、K805路(颐和酒店附近下车)即可。
学校官方网站 http://www.ywyy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