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强制性认证自我申明
市场监管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CCC认证改革,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将汽车内饰件等18种产品调出CCC认证目录,不再实施CCC认证管理。扩大自我声明实施范围,将汽车安全带等17种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转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10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进行了调整:
1、将电动螺丝刀、交流弧焊机、汽车内饰件等18种产品调出CCC认证目录,不再实施CCC认证管理;
2、将低压元器件、汽车安全带等17种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转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3、对于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由企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完成自我评价,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作出如下调整:
1、对18种产品(见附件1)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2、将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见附件2)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3、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将YD/T993《电信终端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附件:
(1)、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2)、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
(3)、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