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制订全省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政府的授权对水果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购统销服务,社员所生产的农产品不需要担心销路问题,由合作社统一联系客源。同时为客商提供从组织货源到包装、上车的一条龙服务,免除客商无谓的时间浪费和精力浪费。而且本社所提供农产品实行商品溯源机制,谁生产谁负责,拒绝良莠不齐的产品,为产品的质量保驾护航,真正做到了让客商省时、省心、省力。
保定市春鸿果品农民*合作社主要经营本地特色水果:磨盘柿,桃子,李子,农产品制品:柿饼、柿子醋、柿子酒等。产品辐射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海外。
欢迎广大客商合作、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