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中也是一样。销售员就像是那个追求者,想讨喜欢的人欢心。但是如果你能提供的不是对方真正想要的,不管费多大努力都不会有很大成果。即使有一些成果,对方经过一段时间,冷静下来也不会很高兴,总有一种自己妥协了、吃亏了的感觉,这段关系很难愉快地维持。可是如果你所提供的东西足够吸引人,那就完全不需要追着人做推销,只要摆在想要的人面前,他们就会欣然领回家。每个人在情感关系中都有不同的需求,都会被一些不同的特质所吸引,就像我们喜欢不同颜色和风格的衣服,会被不同的样式所吸引一样。如果一个人并不满足吸引某人的条件,就像是买家想要绿色,而卖家只有红色一样,这时候无论你如何推销红色,也并不合对方的胃口。有一种很幸运的情况,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中,所谓的“追求”才有可能成功。买家想要绿色的衣服,卖家只有红色的,在卖家的劝说之下,买家愿意试一试,试了之后没想到真的很合适,比绿色的更好,买家于是对这件衣服爱不释手。也就是说,她本身感到追求者的特质不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是当她尝试过之后,发现对方还是很吸引自己的。只是在感情中,让我们尝试一个原本不太喜欢的人,比尝试一件原本不太喜欢的衣服,难度要大多了。每一个人都有对爱的渴望,也都有对爱有着特定的期待,希望伴侣拥有一些这样那样的特质,与我们更好地互动和匹配。当我们碰到拥有这些特质的人,就会感到被吸引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