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
交易主体市场准入问题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能够突破时空限制,将商务辐射到世界的每个角落,使经济金融信息和资金链日益集中在数据平台!一旦交易主体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或出现违规经营、系统故障、信息泄露等问题,便会引发客户外汇资金风险!因此,对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参与主体进行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极其重要与迫切。匿名性(Anonymous)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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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演进(RapidlyEvolving)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5%,但同比增速超过!2011年全国电子商务用户增至03亿户,若以2009年跨境电子商务用户占全国电子商户总数13%来计算,则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用户达2369万户,从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上分析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用户实际增长额应远高于上述测算额!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将成为企业新的盈利点《2011年全球支付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电子支付交易额预计将达到6万亿美元,是2010年交易金额的近两倍.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的巨大空间及潜藏的盈利空间已引起国内涉外经济主体的关注!
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已经拥有5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亿美元!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成本,使电子商务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地联机金融机构规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