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机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开始国内电子商务及支付传统细分领域的占比不断缩小,2011年网上支付在航空、电信等领域的总占比由2010年的79%下降为62%,经测算到2014年这一比例将下降到为48%!同时,随着2010-2011年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在教育、公共事业缴费和保险、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应用上的积极布局,电子商务的国内支付领域格局将逐渐趋于稳定!面对激烈的细分市场竞争和海外电子商务平台的进入,跨境市场无疑是电子商务及支付的下一个争夺点。
口碑好的跨境电商公司
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点:、涉及报关活动。、涉及国际贸易合同特征。主要分类编辑跨境电子商务从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从交易模式分为B2B跨境电子商务和B2C跨境电子商务.2013年E贸易的提出.跨境电子商务分为:一般跨境电子商务和E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交易现状跨境电子商务起步晚增速快2011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小额出口业务的总体规模超过100亿美元,虽仅占2011年全国出口总额的0。
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已经拥有5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亿美元。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成本,使电子商务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地联机金融机构规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
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
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大的自由,却只承担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
跨境电子支付结算方式多种多样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发生的外汇资金流动,必然涉及资金结售汇与收付汇.从目前支付业务发展情况看,我国跨境电子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购汇方式(含第三方购汇支付、境外电商接受人民币支付、通过国内银行购汇汇出等)、跨境收入结汇方式(含第三方收结汇、通过国内银行汇款,以结汇或个人名义拆分结汇流入、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收结汇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业务管理缺陷虽然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的迅猛发展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但是如果管理不当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业务的管理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政策缺陷电子商务交易归属管理问题从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上分析,纯粹的电子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国际普遍认可归入GATS的规则中按服务贸易进行管理.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