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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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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4-06
产品说明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律师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就"律师"的任职资质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中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为中国律师行业遴选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其中很多人已成为律师行业的骨干,他们在执业中,努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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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辩护人应运而生.

  其后一度中断,1979年起逐步恢复!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做了系统、详尽的规定。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2007年10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2017年9月1日四次修订、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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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律师人员是在人民政府明令取缔旧中国律师制度、解散旧律师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的人民律师制度。根据1954年宪法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1954~1956年在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初步开展了律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3、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4、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5、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两种.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在履行律师职责时具有相同的权利、同时承担着相同的义务。

  至公元5世纪末,充当辩护的人,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1、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也有一些是无证也无正当职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俗称"黑律师",并不是真正的律师.2、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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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有什么要求?
一、企业法人聘请法律顾问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一个,也可以同时聘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2。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律师担任常年的或临时的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的期限无法律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低于1年。
临时法律顾问是指企业专为某项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聘请律师提供帮助,问题解决后即行解除。 3。企业聘请律师时须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而不能直接向律师个人提出聘请。由律师事务所接受聘请方的聘请,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指派律师为聘请方担任法律顾问。
被指派的律师是代表律师事务所履行与聘方的合同,仍然是该律师事务所的成员,依法接受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律师与聘请方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更不是聘方的成员,他们之间是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合同关系。 4。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合同的主要内容。《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是律师事务所接受聘方委托,指派律师为聘请方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律文书。
它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签订的,一经签订后便具有法律效力。 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条款必须具体、合法、切实可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的名称或姓名、地址。企业方必须使用签约时登记注册的法人名称。
(2)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地址。 (3)受聘律师的姓名、性别、职务、住址等。 (4)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聘应双方应以法律规定为基础,以聘方实际需要为条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内容,使责任明确,以免履行中发生争议。
(5)受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 (6)法律顾问的酬金数额及付酬方式。 (7)聘请方的义务。 (8)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 (9)双方协商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后,由双方代表人签名盖章,写明签约年月日。
律师顾问,律师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促进了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集体之间的横向联系越来越多。由于各种经济关系的不断涌现,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这就需要通过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手段来解决问题。因此,企业聘请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做顾问,对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有很大帮助。 公司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律师顾问合同的签订、公司的自身需求等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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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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