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变更是指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变更后的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变.第二十条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和许可证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一年内不予受理: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二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二年内不予受理: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违反国!
我们推荐电力工程承试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第九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申请一级至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武汉鄂电电力试验设备有限公司鄂电电力试验设备,我们巍峨耸立于湖北省武汉市古田二路汇丰企业总部4-118号,我们在这里等待您的到来。 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 联系方式:13808660749 联系人:卫星 致电我们,有意向不到的惊喜!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第三章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第八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正宗电力工程承试
第二十四条许可证损毁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许可证遗失的,应当立即在规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刊登遗失声明十日后方可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第二章分类与分级第六条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第七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四级和五级!
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承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二十一条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许可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第二十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许可证原件;变更后的法人证明材料;涉及修位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单位章程!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五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四章变更与延续第十九条许可证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