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有了统一的方向指引和工作规范!好差评,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政务新词,全称是“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在处理当前与长远等多种关系、实现稳增长防风险等多重目标、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等多项任务的过程中,如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
同时,各项评价指标按照渠道划分模块,提升了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实现政务服务评价的可量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最终的方向还是要聚焦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上来!有了可量化的具体指标,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群众的诉求、要求也更加了解,整改的方向才能更加明确,能更好地用人民群众“需求端”的评价来倒逼政务服务“供给端”提质增效!比如,此次发布的标准特别突出了差评整改的要求,细化落实“差评”件件有回复、“差评”件件有整改,实现差评全流程的处置和反馈,这对各个部门、各个窗口无疑是一种提醒,倒逼他们打起十二分精神,为群众提供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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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企业和群众办理农业农村部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可“一键评价”,差评事项将第一时间得到核实确认和整改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是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健全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体系,农业农村部制定了评价内容及指标,同时印发《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好差评”的范围、司局职责分工、评价等级和处理流程、结果应用、责任追究等内容,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也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有了统一的方向指引和工作规范。应该说,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行一年以来,政务服务质量有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电子政务流程设计不够灵活,跨省异地办理不通畅等现象仍然存在,还有一定的改善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及时推出“好差评”国家标准,对政务服务迈向高质量发展,无疑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上线试运行!
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即为差评,差评将“件件有整改、有反馈”,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早在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前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此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正是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厘清了“好评”率、主动评价“好评”率和“未评”率等相关概念和计算方法,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